编者按:
又见个人隐私保护话题。新兴的IT技术,总是让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成为可能,比如搜索引擎的报告,可以根据大量用户的使用习惯,判断出搜索出某一个关键词的用户的人口统计特征,包括年龄、性别甚至教育、职业特点。互联网追踪技术的发展,革命性的改变了营销人员进行市场调研的方式方法,也成为各种互联网调研企业的制胜法宝,但同时,灰色地带开始出现,隐私纷争顿起。
有利益的地方,就有纷争,360和QQ的争论,其实说明了一切。桌面客户端可以知道你装了什么软件,用了什么系统,访问了哪些网站,你的个人信息,在各种类似“云”的掩护下,退化成比特信息,集合到服务商,酝酿你想不到的商机。
网民的隐私保护意识已经被唤起,相关的法律部门已经在行动,类似IE9内置的反追踪功能也已经被开发,隐私保护形式看上去一片大好。但是,真的够了么?缺乏立法层面的规范,对用户利益的忽视,利益最大化而缺乏对商业道德的敬畏,我们只能说,类似3Q大战之类的纷争还远不会结束,隐私保护,还任重道远。
欣慰的是,美国已经在行动了,我们的工信部,什么时候开始行动呢?
来源:新浪科技
美国参议员约翰·克里(John Kerry)和约翰·麦凯恩(John McCain)周二提交一项法案,以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,保护用户隐私。
两名参议员希望通过这项法案设立企业“行为基准”,将那些可识别的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纳入监管体系。它将建立一个第三方收集、使用、存储和分享用户个人数据的基本框架,防止个人信息在互联网广告及其他活动中遭到滥用。
目前,企业可通过互联网获得大量个人信息,包括网页浏览习惯、智能手机地理位置和Facebook偏好等。这种状况令越来越多的民众感到不安。用户个人数据对市场营销人员而言极具价值,消费者自身却几乎无法控制其使用方式。
克里说:“企业能够在互联网上‘收割’我们的个人信息,并为所欲为。而我们没有任何权利去阻止这种行为。”
数月前,美国商务部呼吁颁布一部法规,保护网民隐私权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FTC”)此前也建议推出一款禁止追踪工具,使消费者可以阻止或限制广告机构研究他们的上网活动,拒绝目标广告。
谷歌去年曾发布一款名为Buzz的社交网络服务,却很快因为涉嫌侵犯用户隐私陷入困境。两周前,FTC与谷歌达成和解协议,后者需要采取综合措施保护用户隐私,并在未来20年间,每隔一年向独立审计人员汇报。
新的法案将要求企业明确披露他们收集和使用个人数据的方式,包括是否与互联网广告网络分享等,并允许用户改变设置,制止这种数据收集行为。此外,企业在收集健康和财务等敏感个人信息时,必须获得用户的明确同意。
此外,新法案将要求企业采取强力个人数据安全保护措施,并允许用户查看和修改个人信息。上述规则适用于在一年时间内收集超过5000人的个人信息的任何企业。
包括英特尔、惠普、微软、eBay、AT&T和Verizon在内的多家大型科技公司对该法案表示欢迎,但一些隐私保护团体表示,这项法案仍然缺乏深度。